前言(1/2)

那一年,诺查丹玛斯预言中的世界末,并没有如约而至。

同年夏末,十八岁的我独自踏上夜行列车,跨越一千公里的国土,奔赴华立理工大学报到。

四个月后,我见识到生中第一场风雪。

当夜,在没有暖气的学生宿舍之内,我颤抖着双手,给暗恋了五年的孩写了生平第一封信。

一封匿名的信。——忘不了的,那个印象无法忘记,除非我死,即使我死,也是忘不了。

带着那印象,进意识的异次元,或进你的心中。

在某一个次元上,我的意识,这个印象,永远地存在着。

是因为我忘不了。

从某个时候开始,我的记忆在剥落,一切都在淡忘,熟悉的影渐渐褪色,褪成灰色,一片片从眼前飘走。

我举起双手,太迟了,一切都太迟。

好像浮在天空中的云,离得好远。

我检视空白的记忆,那是属于我的最美的回忆,它在那里。

多年后,我再看看,它依然在那里。——忘不了的,那是无法忘记的。

在梦中,在忽然的意识中,它存在着,那是永远的。

即使我为之痛苦。

即使我为之愤怒。

但是那个印象,不能磨灭的,微笑,浅笑,轻咬的牙,短发,浅色的着装,你,你,蓝色,天空一样,笑,光芒,太阳,温暖,晴天,是蓝色的,好明媚,你,你,您,你,是,系,不错,不会忘记的,不会消失,回忆中,更真实,更清晰,无可替代。

连背景都忘不了。——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天真地以为,某些东西是我的,命中注定。

不管她在那里,不管她已经怎样,只要我一招手,只要我喊一声:“回来吧!”

她是不会拒绝的,一定会回来。

但那只是在梦里,只是梦,我虽然神智不清,但我是知道的。

所以我才痛苦于那渐清晰的印象,越是美丽,越是悲伤。

摆脱是无用的,忘记她是不可能的,纠缠是无益的,结局只好凄美。

美丽沉溺于伤痛之中,哀愁潜于其下。

一切可能只是虚幻,忘不了的虚幻。——如今,追忆似水流年,再痛也不会切肤。

但是有些东西却越显得美丽、和亲切。

那是一种若即若离,若有若无,若隐若现的,缘。

是的,我清楚知道,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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