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户田公平(1/17)

五月二,周,清晨。

在保镖的目送下,我和警官从后门出来。后门外停着一辆印有埼玉县警察字样的巡逻车。此时已经五点过了好久,周围变得相当明亮了。清晨的住宅街区一片寂静,能听到的只有时不时远方传来的汽车引擎声。明明已经是五月了,外面却让我觉得特别冷。

警察对保镖说“之后就由我们这边适当进行处理。请代我向逆井先生问好。”

适当的处理。感觉自己就像是变成了需要特殊废弃手续的垃圾。

保镖无言低一礼,关上了后门。

警察取下肩的无线电对讲机,和谁进行着通信。

“ruh已经控制。现在前往警署”

ruh。在警察剧里听过这个词。记得确实是嫌疑的意思。

我重新认识到自己已经被作为犯罪者对待了,心中一凛。

说起来,当时我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即使有这方面额定知识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余裕,不过像这次案件这样,没有逮捕令也可以逮捕吗?这回多半是不需要逮捕令的现行犯逮捕吧。严格来说,不是在犯行中,而是在刚犯罪完成即被目击到的准现行犯。使用过的安全套也会被当做准现行犯要素之一的“犯罪的显著证据”来解释吧。现行犯逮捕不适用于轻微罪行,不过很遗憾,青少年行不属于轻微罪行。

警察通信完成后,打开了巡逻车的后门。

“上车吧”

我如他所言。

“伸出双手来”

我如他所言——咔嚓“哎?”

我的双手手腕上戴上了手铐。

“你要在是后排闹起来了也不好处理啊。到署里就给你解开”

环绕在手腕上的冰冷沉重的金属犹如发着强力的重力一般吸引着我的意识。

不知何时汽车已经发动,我注意到的时候已经奔行在不认识的街道上了。

最近的警察署距离我那里有些远,我一次也没有去过那边。

到达之前基本没什么流,不过在等信号灯的时候警察曾问过我一次。

“第一次碰到这种事?”

我不清楚他指的是做还是因青少年行被逮捕,不过不管指的是哪方面,我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是第一次”

“是吗。不过违反条例就是违反条例啊”

“那个,我会怎么样呢”

“怎么样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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