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争峰斗艳(3/5)
她当然不是光着的,贴身穿着一套几乎透明的单薄纱衣,在雪亮的灯光下,可以直视到她胸前的双峰和里面的贴,在薄纱的裙摆里,隐约能见到一条
色的字裤。
乐基儿以一件三点式亮相,尽现一双34巨胸,震撼当成。
鬼妹仔格的她,面对记者的长枪短炮,酥胸一挺,有问必答。
“下星期黎明便举行演唱会,你会去吗?”
“我会去捧场,但相信大家应该见不到我。”
“有没有煮些补品给男友补身?”
“也是正常的食物,男友最近多吃鱼及菜。”
“近期有计划去旅游吗?最难忘的旅行是去哪里?”
“今年我们都很忙,所以未有时间去旅行了。最难忘便是去秘鲁旅行。”
“问她会与男友再去一次吗?”
“未必了。”
“平时出国工作,会否在钱包放男友的相片?”
“不会了,因为我很冒失,很容易遗失银包。”
“那么男友钱包又有放她的相吗?”
“都应该不会,这样做好像高中生。与男友常见面,也不用放相或用视像电话。我们这段感已四年,是维持得最久的关系。
“你们是怎样维系感的?”
“自己不是闷的,都很有
趣的。”
“有传闻说你妈咪来港催婚?”
“妈咪其实是去内地旅行,途经香港,也没有催婚。”
“黎明在演唱会向她求婚,她会答应吗?”
“男友应不会这样做,又不是在做秀。”
最后,劲的来了,乐基儿直认:“自己曾经隆胸!”
一言激起千层,乐基儿成为香港娱圈中首个公开承认隆胸的
星。”
星隆胸在娱乐圈中向来不是新鲜事,过去亦曾有多位突然“伟大”的
星被指隆胸,但当事
不是矢
否认,就是不予置评。
林志玲脸色开始变得不那么好看,以近年气急升的台湾第一美
名模便一直有报道指她一双巨胸有再度发育之嫌。
对于报道,林志玲承认自己的确有升up,由34升至34,但原因只是使用了自己担任代言的产品,以及改变衣,间接否认隆胸。
即使负面新闻层出不穷,林志玲却懒理,以34工身材,继续港台两边走,拍广告赚大钱,最近更有传其广告薪酬已涨至500万新台币(约港币125万)单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