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终审13(2/4)

驳斥:‘你们没有信仰,不要指责别有信仰,你们不敬畏神灵,不要亵渎别敬仰神灵。信仰自由是你们中国的国法,你没有权力指责我的信仰。

我愿意说出我曾经做过的事倩,我愿意为此承担所有责任。如果你们认为我的理由不符合你们的认知,你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我。但是,我的信仰你们没有权力剥夺,更不容许你们侮辱我的信仰。

我坚信世上有上帝存在,也有魔鬼存在。我敬仰上帝,但是我害怕恶魔。上帝引导我行善,但是恶魔恐吓我为恶。我愿意把我犯下的过错坦诚相告,是因为我听从了上帝的的诣意,上帝会保佑我免遭恶魔的伤害。”

她又大谈一番上帝论,才淡然说,‘你们眼中没有神灵,只有权力和金钱,就信仰来说,你们一点也不比我高尚。”

范丽知道殷蔓蔓才了得,不想在这方面跟她扯蛋,直奔主题,常雨泽告诉她开枪打伤夏华的经过,而她如实待她的阴谋诡计。

常雨泽把他刚才跟范丽说的况又复述一遍,整件事他已经斟酌过了,话语自然流畅。

徐虹听说他曾经偷看她的手机并冒用她的名义-邀请夏华,只是怅然的看他一眼,什么话也没有说。这场改变了许多生活和命运的巨大风波,只是他偷看她手机而引发的一场令伤心的误会。这个结论真是让啼笑皆非,或许这就是命运的神奇,命运给他们开一场天大玩笑。

殷墓蔓开始挑刺说:‘你亲邀请你的老同学参加你的婚礼,你又在举办婚礼的酒店亲手逮捕你的老同学,你不觉得你的行为有违良心吗?

你说你发出邀请的时候并不知道夏新就是你要抓捕的嫌犯,我怎么觉得你是在掩饰你的阴谋呢?你在发出邀请之前已经知道他就是逃犯,你发出邀请就是为了设计抓捕他。你怎么能证明这一点?"常雨泽:“我没有必要撒谎。如果我事先知道他就是在逃嫌犯话,我依然会给他发出‘邀请’,我就是要设计抓捕他.他是逃犯,我是警察,无论任何理由我都要抓捕他。这是我的职责,不关乎良心。”

殷蔓蔓:‘我记得你们警察在案的时候,如果涉案员是某警察的亲属或亲近之,该警察理应回避该案件。你刚才所说,即便你知道嫌犯是你的老同学,你不仅不会申请回避,反而会不择手段的抓捕他。

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你为了履行警察抓捕罪犯的职责,你不会考虑任何私,或者说你就不认为同学是可亲近之,同学感不会扰动你执行公务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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