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5/16)
“现在,假设老师是公务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你试试看对老师施以强或胁迫。”
陈湘宜老师向我一摊,就像刚刚她踢飞两个同学前,做出的“我没有杀伤力”的动作。
这次要到我被踢了吗?我脑海里又浮现电影“食神”的画面——“都当着面说了要再来一次,你还上当!”
靠,我哪敢真的对她做出什么强、胁迫的动作啊。
“你放心啦,尽管对老师示范何谓强胁迫,老师保证不会像刚刚那样踢飞你的。”
陈老师下略向我扬了扬,示意要我动手。
不敢违逆老师意思的我,虽然确定要做了,却不知怎么表现,只能畏缩地走向老师,轻轻推了老师肩膀一下。
“蛤?这就叫做强胁迫喔?那全台湾有百分之99的
都要该当妨碍公务罪或强制
罪了!”
老师莫可奈何地笑着。
“那,如果是强制罪的强
行为呢?你觉得要达到怎样的程度才叫做强
?”
咦?我想了想,那应该要很粗吧,要用强
的方式使一个
承受违反其意愿的
,那不是要使用相当的蛮力吗?“法条用语同样是‘强
’,即使这两种强
实质上并不相同,但起码可以联想一下,要使
承受违反意愿的
,所施用的力量既然那么大,要妨碍公务员所施用的‘强
’又岂能仅仅止于推肩膀、拉拉手的程度。”
“小平,现在就对老师做出足以该当强制罪的强
行为,如果程度上都足以实行强制
,那当然也足以妨碍公务员进行公务。”
你这样说我是懂啦,可是你毕竟也大我没几岁,又长得那么漂亮(只是心黑了一点),要我对你拳打脚踢的我实在下不了手。
于是我把手在老师面前比划了几下,最后还是没能动手。
就在我衡量到底该怎么出手的时候,又有一个不怕死的男同学自愿示范。
他一上台,竟然一把就将老师的衬衫衣襟抓住,用力一扯之后,红色的直条纹衬衫就丝毫发挥不了遮蔽的功能了,从衣襟开始,5颗扣子全部随着他的一扯而依序掉落。
“哇咧!这件衣服很贵耶!”
看到老师的胸罩又露了出来,同学们还未发出惊呼,老师自己先叫了出来,接着骤不及防,右脚先旋踢上去,左脚接着回旋踢又了上去。
,你不是说保证不会像刚刚一样踢飞学生的!
“雪特!这么贵的衣服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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