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暂且作鸳鸯(3/3)
载,秦、汉之际不多见,但以后陆续有所记载,特别是在从前流行笞刑的时代,鞭箠方式的施虐狂是比较多的。如宋赵德麟《侯鲭录》云:“宣城守吕士隆,好缘微罪杖营。后乐籍中得一客娼,名丽华,善歌,有声于江南,士隆眷之。一
,复欲杖营
,
泣诉曰:‘某不敢避杖,但恐新到某
者,不安此耳。’士隆笑而从之。丽华短肥,故梅圣俞作《莫打鸭》诗以解之曰:‘莫打鸭,莫打鸭,打鸭惊鸳鸯,鸳鸯新自南池落,不比孤洲老秃鸧,秃鸧尚欲远飞去,何况鸳鸯羽翼长。’”从以上这件事看来,吕士隆的施虐狂是有相当程度了。
清俞樾的《右台仙馆笔记》中记了这么一件事:“隆间有某甲者,以县尉至滇南,莅任未一年而卒,无子,止一妻,一妻弟,一仆一媪。居无何,妻弟亦死,仆妪皆散去;妻尚少艾,寄居民舍,久之无食,为
浣濯衣服以自给,十指流血,而不免饥寒。有邻媪者,在官之媒氏也,一
过而谓之曰:‘何自苦乃尔?今有一策,可暂救饥寒,能从之乎?’
问何策,媪曰:‘新到县官,少年佻??,而慕道学名,喜笞
,笞必去衣,
耻之,以多金求免不得,又以多金募代己者,亦无其
;若能代之到官,吾当与诸
约,受杖一,予钱千也;伍百诸
皆受
赂,行杖必轻,且形体是而名氏非,初不为泉下
羞也。’
以贫失志,竟从其策。嗣后邑有
应到官,悉此媪为介绍而代之,县中皂隶无不识者,皆笑其顽钝无耻也。然
竟积二百余金,以其夫之丧归葬。余谓此
受辱虽甚,然究未失身,不得谓之不贞,不惜父母之遗体,以归其夫之遗骸,不得谓之不义,君子哀其志,悲其过,未可重訾之也。”俞樾在这里重点是写那“受笞之
”,并且从他自己的观点出发,作了一些道德评价。可是我们从这件事中看到那“少年佻,而慕道学名”的县官,喜欢
之身而笞之,这显然与
变态心理有关,属于施虐狂一类。郭芸芸以前的丈夫肯定就是这种类型了。
越是软弱,便会越是去追求有力量的东西,这是一种心理上的平衡。作为社会的
或自然的
,在感到自己某方面的缺陷时,于是就会渴望自己能够获得一种相反的超
的力量,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来弥补由于缺陷而造成的自卑心理,来获得一种满足。郭芸芸的前夫无疑就是因为这种心理而对她实施
虐待,方程心里涌起
的同
,这个
,以前在公司表面上风风光光,令
羡慕,却没有想到她承受了那么多的痛苦。